《金融&贸易》2016年第02期

总第18期 2016年06月01日出版

中心话题
论衡
  • 全球货币政策不能承受之重

    [沈建光]

    全球货币政策或许有不可承受之重,若要真正走出危机泥潭,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各国更为深层次的结构性改革将是无法回避的。

  •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

    [郑联盛 郑步高 ]

    目前,绿色金融整体上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面临缺乏统一、有效的顶层设计、需求供给难以有效匹配及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等问题。未来需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

财资
  • 现金管理临考“营改增” 免费

    [王亚亚]

    “营改增”政策都是针对纳税人发生的具体行为,而并非依据企业所属的行业性质来判断纳税义务的。

  • “起底”中企海外资金中心搭建全景 免费

    [叶瑜]

    借助合作银行的支持,A公司搭建了海外资金中心,实现了海外资金的实时监管、高度归集。此举既有利于提高企业海外资金的管理效率,又能更好地规避市场风险。

  • 收款对账“新智能” 免费

    [蔡协龙]

    依托技术进步和银企高效合作,企业收款对账管理将向着愈发系统化、智能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 航企资金系统升级探索

    [胡勤]

    厦门航空构建了智能化、精细化的全面资金管理系统,并通过调整资金管理系统应对了“营改增”带来的发票管理与财务核算新挑战。

贸易融资
  • 正视中国特色的信用证下进口押汇 免费

    [仲昕]

    广东蓝粤能源发展公司案对银行的最大启示就是要针对自己进口信用证环节上的融资,仔细检查或重新审定,降低自己的法律风险。

  • 推动跨境融资产品创新 免费

    [黄俊]

    《通知》的推出将会带动金融产品的又一轮创新。金融机构都应该加紧创新步伐,有条件的先行先试,条件不成熟的做好充分准备,以便更好地服务客户,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

  • “营改增”对贸易金融产品的影响

    [胡永强 林云稚 ]

    手续费收入缴税后可供企业进项抵扣,相对于利息收入,银行和企业承担的税负更低。从长期来看,银行应发挥贸易金融业务优势,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 重视发展中韩贸易融资

    [李钦 李睿]

    银行业应重视中韩自贸协定达成的安排,更加全面、深入地挖掘自贸协定带来的机遇,大力开展自贸区贸易融资业务。

贸易金融
跨境人民币
结算
  • 欺诈案引发的议付之争

    [陈勇]

    只要融资行为符合UCP对议付的定义,就构成了合格的议付,使用《出口押汇申请书》而不是《出口议付申请书》并不改变议付的性质。

  • 出口孟加拉信用证的收汇风险防范

    [杨育灵]

    面对蓬勃发展的孟加拉市场,机遇不容错过,同时风险控制这根弦也不能放松。

  • 银行保函业务中的法院干预

    [宋昌纯 译>周晋]

    尽管法院不应干预银行保函业务,但事实上,利用显失公平原则来止付保函的判决其实并没有破坏银行保函的可靠性,反而对保函各方确保了可靠性。

  • 融资性备用信用证风险化解

    [王靖]

    开立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时,不仅要关注开立环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如申请人的资信、保证金落实情况等,还须重点关注其业务背景的真实性和融资协议的签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