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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项目ABS前沿探索

来源: 《中国外汇》金融&贸易2016年第2期 作者:李文
BOT项目贷款证券化与BOT项目现金流证券化已经成为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融资创新的重要探索方向,在英国较为流行的项目整体资产(WBS)证券化也受到了国内企业的关注。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工程类企业从承包施工单位转型成为项目运营商,BOT(build-operate-transfer)项目投资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工程类企业的发展方向。然而,缺乏长期债务资金已经成为制约BOT投资发展的“瓶颈”。将资产证券化(ABS)模式运用到BOT项目中,可以帮助投资人降低融资成本,也可以通过缩短贷款期限而使贷款银行提前实现投资收益。因此,BOT项目贷款证券化与BOT项目现金流证券化已经成为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融资创新的重要探索方向,在英国市场较为流行的项目整体资产(WBS)证券化也受到国内企业的关注与探讨。中国证监会在2016年5月13日发布的《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一)》明确指出“PPP项目现金流可来源于有明确依据的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等”,这为BOT项目以及PPP项目的现金流资产证券化模式打开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解析BOT项目结构

世界银行将BOT项目投资模式定义为“政府给予一些公司新项目建设的特许权,私营合伙人或国际财团愿意自己融资、建设一项基础设施,并在一定期限内经营该设施,然后将此设施交给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

从国际市场情况看,BOT模式的项目发起人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公司,BOT项目的融资主体是项目经营者。项目经营者通常会与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共同组建一个项目公司并与政府签署“特许权协议”,获得建设和经营项目的特许权,然后以此为基础向商业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等金融机构开展项目贷款和其他形式的债务融资。在项目进入生产经营阶段后,项目经营公司根据经营协议负责项目公司投资建造的公用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以经营收入偿还项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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