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2022年第20期
总第458期 2022年10月15日出版
[王笑笑 薛宬]
面对渐行渐近的欧美碳关税,我国需坚持底线思维,从国际治理、自身发展、绿色转型、金融助力等方面,做好应对准备。
[沙孟维 程琳]
[李瑾 卜思凡 姚烨成]
[陈大鹏]
[管涛]
人民币汇率浮动成为吸收内外部冲击的“减震器”,减轻了对于行政手段的依赖,有助于提振境外投资者信心;同时,人民币汇率灵活还扩大了国内货币政策自主空间。
[钟伟]
过去四十年,可能是全球格局从大缓和逐步走向大冲撞,进而走向大衰退的变轨。在大冲撞的背景下,稳住中国经济的基本盘,越发显得重要。
[管健]
《2022年芯片法案》提供的补贴支持符合补贴的基本特征,有可能构成“进口替代”补贴,并违反WTO的非歧视原则。
[张华 邓益 高兴]
中资跨国公司建立体系化、精细化的外汇风险量化管理,有助于企业集团更好地识别外汇风险,制定更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策略,以降低汇率波动给集团现金流以及会计报表带来的不确定性。
[何晓峰 周红 闫明]
涉外企业过多关注套保单边损益,长期必将不利于其主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从源头着手,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助力企业形成正确的套保理念。
[郭丽军]
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收汇风险保障功能和融资增信功能,为解决中小微外贸企业面临的收汇风险和“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驾护航。
[蒋莹]
企业应事前关注政策要求、事中按时准备申报材料、事后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和专项资金的合规使用,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在稳外贸中的作用。
[张家铭 汪灵罡]
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风险管理要求嵌入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风险管理体系能够严格遵循现行监管要求。
[蒋颖 路博]
在海外加息背景下,中资银行应优化自身外汇资产负债结构,抢抓境外贷款业务发展新机遇,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探索境内外机构联动新模式。
[王秋石]
银行需要加大对电商业态运行机制的研究力度,研发更加适配和贴合业态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并根据业态发展变化不断迭代更新,提高服务外贸新业态客户的能力,助力外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郑锦辉 陈思彤]
中小微外贸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要积极通过福费廷业务、出口退税、区块链技术、出口信用保险等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出口信贷支持,助力其保稳提质。
[虞磊珉 孙兴]
《通知》的发布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提供了新的监管依据和业务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要加紧调研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与监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当下世界经济面临大变局,美西方的增长预期被不断调低,甚至有研究指出,其在滞胀之后,或迎来整体性、长期性的大衰退。中国经济经历了过去十年的变迁,政策逐渐从混合所有制改革走向供给侧改革,强调一以贯之地坚持
[侯爽 徐葳]
商事保证人应通过全面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在面对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能够正确地行使抗辩权利并对业务申请人可以实现偿付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姜虹梅 朱莉]
交单行的交单面函是开证行审核相符交单的重要依据。当交单面函所载的付款期限与信用证条款不一致时,开证行应就面函的错误付款期限发报交单行,确认其准确的付款期限并进行后续业务处理。
[吴海峰]
在粤港澳大湾区蓬勃的经济发展和旺盛的金融需求驱动下,大湾区财富管理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李泠冰 宋碧潭]
我国香港地区财富管理规模保持增长态势,投资者及投资种类多元化,并在数字化、互联互通等方面呈现新趋势。
[程实]
不要焦虑,我心所安之处就在若隐若现的均衡“之间”;不要贪心,得失成败的切换恰在凝望本心的闪念“之间”;不要放弃,人类群星闪耀总在点点滴滴的刹那“之间”。
[汤志贤 陈丽芳]
开展国内证福费廷业务前,包买行应审视现有产品设计,完善交易结构,关注交易合同与产品本身的自洽性及协议文本对权利义务和救济措施的表述,不可认为业务风险低而掉以轻心。
[吴斌斌]
银行在做信用证融资时要秉承尽职免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审单原则审核单据,在出现可疑情况时,通过向客户了解贸易背景、货物运输路径等方式,全力甄别,尽到合理审慎之责。
[黄俊]
在资金成本和对客报价相同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对不同部门的业绩考核导向不必有所侧重,产品选择应该更多考虑客户需求和银行风险控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