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务

对信用证类型及其对汇票要求的再认识

来源: 《中国外汇》2019年第6期 作者:刘梦骁 杜文婕 曹远波 编辑:韩英彤
《指引》一方面有助于银行正确地选择信用证类型与汇票,有效消除由汇票引起的纠纷与风险;另一方面,也为将来UCP600修订中汇票的地位乃至命运埋下了伏笔。

编者按

2019年1月8日,国际商会发布了《信用证项下汇票指引》(GUIDANCE PAPER - THE USE OF DRAFTS〔BILLS OF EXCHANGE〕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下称《指引》),对汇票在信用证项下的应用作了详尽的阐释,并针对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四种信用证类型,给出了不同的实务处理建议,基本解除了业界关于信用证项下汇票保留或删除的疑惑。《指引》对汇票未来的发展及今后UCP与ISBP的修订将会产生广泛的影响。鉴此,本期基于《指引》组织了汇票专题,通过对其关键内容进行解读,就汇票在信用证项下单据融资中的作用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以期对不同类型信用证项下汇票的要求进行再认识。

是否应将汇票从信用证业务中删除,其争议由来已久。尽管国内外专家学者关于信用证项下汇票的研究连篇累牍,但在国际结算中,有关汇票的纠纷与案例仍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信用证业务的运行。因此,实务中迫切需要有一部能明确正确对待与使用汇票的操作指南。近日,国际商会发布了《信用证项下汇票指引》(下称《指引》),对于汇票在信用证项下的应用作了详尽的阐释,基本解除了业界关于信用证项下汇票保留或删除的疑惑,明确了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前途与命运。这对今后UCP与ISBP的修订将产生广泛的影响。

信用证类型与汇票要求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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