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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3期 作者:潘洋 编辑:白琳
建议出口商或融资人根据信用证、ISBP745以及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仔细审核汇票后再办理交单或融资;开证行则应采取从宽、从轻的态度审核信用证项下的汇票。

跟单信用证是国际结算中最主要的结算方式。为什么跟单信用证要求提供汇票?在信用证结算中使用汇票的作用究竟是什么?很多单证人员都对此存有疑惑。梳理清楚跟单信用证与汇票之间扯不断、理还乱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对于单证人员有效控制操作风险能够提供一定的帮助。

发展过程

先回顾一下跟单信用证和汇票的定义。

跟单信用证,引用UCP600的定义,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即凭单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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