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规范涉汇案件的行政法律文书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5期 作者:孙忠喜 熊光辉 编辑:靖立坤

 行政法律文书是行政行为的有效载体,其质量既体现办案单位的办案水平,也影响着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9·16”特大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系列案件,案情复杂,所使用的法律文书除通常使用的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外,调查、听证、复议、诉讼、强制执行等环节还使用了对应的法律文书,几乎涵盖了案件查处过程中所有的种类。从系列案件办理实践看,部分环节无明确的对应法律文书格式;有的环节既使有明确的文书格式,但要素也不合理。此类情况的存在,加上办案人员对同类违法事实表述不一等因素,很可能会影响到法律文书的质量,容易引发法律风险,应当引起重视。

系列案件的法律文书问题及应对措施

“9·16”系列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文书方面遇到的情况复杂,既需要克服部分环节无相应的法律文书可供使用的困难,也需要面对已有法律文书格式存在瑕疵等问题。通过对系列案件法律文书问题的处理及分析,笔者认为,规范涉汇案件法律文书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文书的类别、格式、表达以及效力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文书类别的齐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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