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问答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3期 作者:于洪洁 编辑:靖立坤

Q:哪些企业可以开展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

A: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306号,下称“306号文”)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成立的非金融企业,可以开展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

境内企业(放款人)通过结算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借贷给境外企业(借款人)或经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通过结算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借贷给境外企业。

放款人应注册成立1年以上,与借款人之间应具有股权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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