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
渐行渐近的最低联系原则
来源:
《金融&贸易》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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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形势下,我国银行和企业要密切关注“最低联系原则”,避免在境外被诉的风险。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纷纷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境外承包工程、境外收购并购、成套设备出口等项目越来越多。在这些跨国项目中,涉外保函的应用非常频繁。由于保函涉及的基础交易期限长、金额大、交易结构复杂,因而比较容易出现纠纷。如果保函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基础交易纠纷,保函受益人就会通过保函索偿的方式挽回损失,基础交易纠纷就会演变成保函业务纠纷,并将银行卷入客户之间的纠纷,给银行带来声誉风险和信用风险。
如果保函项下的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由哪一个国家的法院管辖,即涉外保函的国际民事管辖权(Jurisdiction)就成为当事人首先面临的问题。
为什么要重视保函的司法管辖权
首先,不同国家法院的不同裁决程序、不同裁决理念,乃至法官个人不同的信念,都将会直接影响判决结果。其次,不同国家法院裁定的执行效力也不尽相同,也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充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