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融资

商业银行与支付机构跨境支付合作前景

来源: 《金融&贸易》2017年第1期 作者:余佳徽
银行与支付机构的业务合作需要从单纯的支付结算等业务合作,向更纵深的战略合作关系发展。

21世纪初,电子商务兴起,为方便网上交易支付,衍生出一批为电商平台提供资金收付服务的支付机构。这些支付机构依托信息科技手段,将不同银行和多种支付产品(借记卡、信用卡等)整合到一个界面,通过支付机构在不同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实现批量客户的跨行清算,为电商平台的网上交易结算提供便捷的后台资金清算服务。考虑到支付机构的类金融属性,为规范其运作,保障使用者资金安全,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支付机构需依法取得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合规管理客户备付金。

随着跨境物流配送的逐步完善,“海淘”、电商出口等模式日趋成熟,跨境支付规模快速增长。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见图1),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而同期进出口总值为24.58万亿元,同比下降7%。经过多年的发展,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22%,说明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型贸易方式正在成为中国进出口增长的新引擎。此外,受益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境游和留学市场持续扩大,也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起到推动作用。跨境支付已然成为互联网支付的重要新兴增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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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层面。在国内支付中,支付机构依托开立在各大银行的备付金账户(见图2),实现跨行资金清算;而跨境支付则不同,由于境外不同国家的法律环境、金融监管、反洗钱要求存在巨大差异,加之国内监管对于境内支付机构能否在境外开立账户尚无明确的管理规定,境内支付机构难以通过在境外不同国家、不同银行逐一开立类似备付金账户的方式实现跨国跨行清算。因此,在跨境支付时,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的竞合关系中,合作大于竞争,支付机构更希望依托国际结算中银行原有的银行间清算通道,由银行作为支付机构的后台结算渠道支持,协助其完成跨境电商资金的跨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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