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初探

来源: 《金融&贸易》2017年第1期 作者:董航
应收账款作为一项典型的企业债权资产,是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良好的基础资产。

2015年4月20日,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5〕40号》,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优选融资对象和融资方式,合理搭配长短期、本外币、直间接、债股权等各种融资手段,探索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创新融资工具,实现多渠道低成本融资”。根据《通知》精神,国资委进一步号召各中央企业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方式,加速解决“两金”占用(指企业产成品占用资金和应收账款占用资金)问题。而早在2014年11月,证监会已落实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备案制监管,企业资产证券化迎来了政策大力支持、业务快速发展的新契机。

近年来,随着中央企业的做大做强,其在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实现快速增长的同时,“两金”占用问题也逐步凸显。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市场需求疲软,从而导致经济增速放缓的双重利空条件下,更容易拉高中央企业的资金成本,降低企业发展质量,威胁企业财务安全。如何更好地推行精益管理,盘活低效、无效资产,减少资金占用,特别是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已成为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恰好是除了股权融资方式外,能直接实现这一目的的标准化金融产品。因此,企业资产证券化,尤其是应收账款证券化,对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发展现状

应收账款作为一项典型的企业债权资产,是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良好的基础资产。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同时,应收账款表示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被购买单位所占用的资金,企业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以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因此,将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将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整体资产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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