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2018年第5期
总第347期 2018年03月01日出版
[崔凡]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与赶超,在未来一段时期,中美经贸关系的演变将呈现一些新的特点。中国应该把握两国经贸关系的新特点、新趋势,争取以合作共赢为基调,有效管理两国经贸关系。
[马涛]
[周密 周晓剑]
[崔晓敏 肖立晟]
[隆国强]
“一带一路”是一个内容非常丰富、目标极其宏大的区域合作倡议,无论是对沿线国家还是中国自身,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而理所当然应成为中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点。
[牛轶 栗元姝]
在投资项下,《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更新了部分业务法规依据,细化并完善了相关审核材料和审核原则。
[王雷 辛城]
新版指引增加了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集中登记、外债所涉结汇待支付账户等新的指引条目,填补了国内外汇贷款项下的一些政策空白。
[胥良]
在外债及跨境担保等方面,新版操作指引一方面回应了银企实际需求,另一方面进一步落实了新政的相关要求。
[张军]
经外汇局审核批准后,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进行本外币转换,但转换金额应与其开展的外汇业务规模相匹配。
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下同)均呈现顺差,储备资产增加。一是经常账户保持合理顺差,货物进出口同比增长。2017年,经常账户顺差1720亿美元
银行应在交易前对企业的真实贸易背景做好核查,帮助客户制定外汇风险管理方案,引导其树立“风险中性”的管理理念。
[李虹含 张晓珉]
建立以VaR为度量标准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商业银行人民币汇率风险的统一管理已迫在眉睫。
[陈坤 闫祥明 龚欣欣]
充分认识当前外汇市场环境的新变化,并抓住机遇合规经营,守住风险底线。
[周亮 黄一强 梁多纳 方慧敏]
发改委11号令的出台,将对境内主体境外投资的融资方式,以及对境外银行的贷前审查及贷后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周密]
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引领企业不断规范自身行为,营造更加良性的对外经济合作大环境。
[潘洋]
当下,UCP更应该贴近贸易实务,向进一步规范信用证各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行为的方向转型,让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与融资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胡捷]
失效地点和兑用地点应当“相同”应理解为“无需等同,但须匹配”。否则,极易使信用证的开证行在可能的争议和纠纷中处于被动地位。
[陈苇]
国内信用证业务所具有的低经济资本占用、长付款期限、融资端福费廷业务买断出表等优势,以及其与新技术、新产品的结合,将给国内信用证业务发展带来新的生命力。
[李雪雁 安洁 戚大陆]
信用证作为重要的国际结算工具,广泛应用于大宗商品交易当中。而铁矿石、原油、大豆等商品因定价机制的复杂性,使得信用证付款条款存在诸多限制。下面就实务中遇到的铁矿石信用证分次付款过程中发票显示了信用证未要
[邱昕]
[李庆萍 郭潇]
[陈恺]
[郭明鑫]
[钟庆作 温路娟]
[徐佳明]
2月初,全球金融市场资产价格的大幅波动体现出当前市场对于全球流动性紧缩的关注。在流动性紧缩的背景下,未来金融市场的波动性或有所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