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关于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收支统计研究

来源: 《中国外汇》2019年第19期 作者:梁淑玉 乔兆颖 编辑:靖立坤

目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货物贸易”统计数据来源于外汇局、海关等不同部门,由于记账时间、结算价格等存在差异,客观上造成了统计缺乏完整性、准确性的问题。尤其是“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这一统计项目,近年来由于业务种类不断衍化、创新,其多样性和复杂性对现行国际收支统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统计现状

离岸转手买卖

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该货物,但货物始终未出入我国关境(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交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该笔货物的运输提单目的地从始至终都不是中国,即为纯粹的离岸转手买卖;二是该笔货物最初的运输提单目的地为中国,但货物实际进入中国一线关境前被转卖给另一非居民,此类交易视同离岸转手买卖。后一种情况在第一次付款申报时,如未申报为“122010-离岸转手买卖”,须修改为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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