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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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22期

国务院常务会议聚焦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并部署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以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同时会议还决定开展专项行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会议指出,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解困,是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更多增加就业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做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一要拓宽融资渠道。将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担保品范围,从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扩至1000万元。从大型企业授信规模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二要激发金融机构内生动力,解决不愿贷、不敢贷问题。三要力争主要商业银行四季度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整治不合理的抽贷断贷,清理融资不必要的环节和附加费用,同时采取措施做好信贷风险防范。

为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会议决定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国办牵头督办,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审计部门要介入。凡有此类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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