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

23号文下的PPP投融资新局

来源: 《金融&贸易》2018年第3期 作者:郭震峰
面对23号文对PPP投融资的规范,B集团一方面确保项目定价方式满足市场化要求,另一方面注重妥善处理“名股实债”等问题。

snipaste_20180905_090633.jpg

2018年3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下称《通知》),重点对各国有金融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地方政府、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营)以及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融资行为提出了要求,以应对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中存在的财政金融风险。对于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的企业而言,上述政策的出台对其投融资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要企业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透视政策重点

此次《通知》出台的背景,是基于金融企业在服务地方发展、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中,存在过于依靠政府信用背书、捆绑地方政府、捆绑国有企业、堆积地方债务风险等问题,加剧了财政金融风险隐患。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订阅数字杂志
数字杂志阅读
您尚未登陆
登陆 注册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