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理行业的发展之路
现代保理业务起源于19世纪末的美洲,距今已有逾百年的发展历史。1993年,中国银行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正式揭开了中国保理业务发展的序幕,随后,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先后入会并开办保理业务。在接下来的发展中,保理业务作为应收账款融资的主要手段,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上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2018年是保理业务在中国发展的第二十五年,在这个特殊的值得纪念的节点,《金融&贸易》专访了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孙剑波。她认为,中国保理业务用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从零做到世界第一,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欣欣向荣的新型产业。同时,不断扩大的企业应收账款规模也为中国保理业务的未来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保理业务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实体经济,并在实体经济的发展中发挥“发动机”和“稳定器”作用。
中国外汇:中国保理业务从1993年起步到现在已经历了二十五年的发展。您如何评价中国保理业务这二十五年来的发展?
孙剑波:首先,这是中国保理业务从无到有、实现业务规模跨越式发展的二十五年。与欧美相比,中国的保理业务起步较晚,但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保理行业不断成长壮大,保理业务量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官方数据统计,2017年我国保理业务发生额已超过3万亿元人民币,相较于1995年不足3亿元人民币,增长超过了1万倍,已占全球保理业务量的15.6%。中国保理业务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从零基础做到世界第一,发展成为一个欣欣向荣的新型产业。
其次,这是保理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日益健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的二十五年。中国保理业务的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发展初期,保理业务遇到了相关政策法规空白、监管权属不清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缺失等诸多障碍,毋庸讳言,保理业务经历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如今,在国家大力倡导金融工作要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保理业务日益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中央政府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批有利于保理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由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扩大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规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确立了应收账款确权的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修订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增加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参照质押登记办理的规定,为应收账款转让提供了依据。另外,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将商业保理作为金融业务纳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管,以强化对金融业务的统筹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以上政策法规的出台和监管机制的完善为保理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