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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回归税务谈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12期 作者:古成林 编辑:李茜
境外上市公司在回归A股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额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若处理不当,轻则需补缴大额税款,重则还会影响上市进程。

2017年11月2日,A股上市公司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南嘉捷”)发布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方式,向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信志成”)及周鸿祎等42名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360”或“三六零”)的股东收购360的100%股权。交易后,公司实控人变更为周鸿祎。至此,自2015年6月360启动私有化进程以来,关于360将以直接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募股)还是借壳上市的方式回归A股的激烈争论,终于尘埃落定。

360的回归路

360回归A股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回购退市、拆除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变利益实体)、境内再上市。在360的VIE架构中,注册于开曼群岛的Qihoo 360是360的最终控股母公司,也是360的境外上市主体(见图1)。2011年3月30日,Qihoo 360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6月,360宣布私有化。2016年1月,以周鸿祎为首的财团向银团贷款34亿美元,按普通股每股51.33美元的价格,回购Qihoo 360的流通股份。2016年7月16日,Qihoo 360宣布私有化交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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