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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回归路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12期

2018年的A股市场,从360借壳回归,到富士康IPO快节奏推进,再到无锡药明康德的顺利过会,“新经济”“独角兽”“回归A股”已成为市场热议的焦点。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将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3月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鼓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企业上市融资,将成为今年资本市场的重点。2018年6月,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9份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存托凭证(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CDR)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安排。从6月7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递交发行CDR申请的相关材料,A股正式“开门”迎接新经济“独角兽”。

面对回归A股的传统路径和CDR新政下的机遇,境外红筹企业需甄别不同路径下的监管及操作要点,方能找到准确对接境内资本市场的回归之路。就CDR而言,其优势更侧重于政策层面,发行人将有机会享受到盈利门槛豁免的便利,但同时也需满足发行主体高门槛的筛选条件。相比较而言,传统回归路径对于大多数想回归境内资本市场的企业来说,可能更具操作性;但其流程漫长、风险丛生,需要企业仔细把握境内外相关监管政策,妥善安排私有化融资方案并防范相关的财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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