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

副本提单必须显示签字吗

来源: 《金融&贸易》2018年第1期 作者:宋昌纯
根据“不利解释”规则,当备用信用证表述不清楚时,责任在于开证行或保兑行,而非受益人。

副本提单必须显示签字吗?

答案很显然。副本提单无须显示签字。

正本和副本提单均由承运人或以承运人的代理人身份行事的货代出具。提单通常出具成三份正本,以及多份副本,以备银行和贸易商留档。

正本提单出具成正本、第二份正本和第三份正本,其均是正本,申请人可以将任意一份提交给承运人提取对应货物。副本提单被称为“不可转让副本提单”,这一名称作为标题印于未经签字的副本提单的最上方。如果该副本提单有签字,那么忽略 “不可转让副本提单”的标题就会被误认为其就是正本提单。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订阅数字杂志
数字杂志阅读
您尚未登陆
登陆 注册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