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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处理托收项下部分支付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3、4期 作者:王敏 编辑:韩英彤
银行对于托收项下的部分支付业务,应引起重视,谨慎行事,以免发生纠纷。

托收项下的单据交付条件为承兑或付款,一般付款人需一次承兑全部货款或者支付全部货款方能赎单。但实务中,托收行会有指示允许部分支付的情况出现。如果对部分支付理解不深,托收行和代收行对交付单据的条件可能会产生分歧,甚至引起纠纷。

案例回放

案例一:单套发票项下的部分支付

代收行(以下称C银行)收到托收行(以下称A银行)寄来的一份托收单据,金额为80000美元。单据含发票、提单和装箱单各一份,此外还有4份汇票,每份汇票金额显示有不同的金额、到期日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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