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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笔到单共用一套正本提单的思考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3、4期
作者:
编辑:韩英彤
针对两票单据共用一套正本提单的情况,如果两笔到单分属两个信用证项下,原则上可以拒付;如果两笔到单同属一个信用证项下,则需要判断两票单据是否为同一次交单。
案例背景
信用证LC1基本信息及到单情况
申请人:ABC,受益人:XYZ,合同号为PCT168及PCT171,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正本提单。
2月14日,收到信用证LC1项下到单,交单行M,其中包含两套副本提单(以下简称提单024和提单025),提单024显示装运了PCT168和PCT169合同项下两种货物,提单025显示装运了PCT170和PCT171合同项下两种货物。审单结果为单证不符,不符点为COPY I/O FULL SET OF ORIGINAL B/L PRESENTED(副本代替全套正本提单提交)。2月21日,网点发起拒付流程并要求退单。经了解后得知,合同号PCT169和PCT170所属另一信用证L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