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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双边本币结算情况及问题研究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9期 作者:肖长江 编辑:靖立坤

内蒙古与蒙古国经济互补性强,是我国与蒙古国经贸合作的主要集聚区,年均占全国对蒙贸易总量的53.6%,占全区对外贸易总额的30%。中蒙双边本币支付协定的签订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推动中蒙双边本币结算和区域金融合作不断走向深入;但与此同时,固有的体制及政策性障碍也日益凸显。本文旨在结合中蒙双边本币结算的基本情况,剖析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建议。

中蒙双边本币结算基本情况

活跃的双边经贸往来和生产要素跨境流动,为中蒙双边本币结算和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中蒙商业银行代理行关系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末,内蒙古各商业银行与蒙古国商业银行共建立代理行结算关系49个,开立金融同业往来账户143个,包括人民币账户96个、美元账户45个、蒙图账户2个。蒙方人民币境外参加行覆盖了蒙古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双边代理行成为中蒙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主要渠道。2017年年初,内蒙古辖区商业银行与毗邻俄蒙商业银行跨境资金结算呈现明显变化,部分商业银行在总行的授权下陆续清理关闭了蒙方商业银行在境内开立的美元同业清算账户。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内蒙古各商业银行与蒙方商业银行间金融同业往来账户中双边本币账户99个,同比增长98%;美元账户37个,同比下降21.38%,“本币趋强,美元趋弱”的发展态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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