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监管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9期
作者:
编辑:靖立坤
2008年发展起来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改变了之前合法兑换点只有银行网点和银行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的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我国特许机构在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监管中亟待改善的问题
准入起点较高。根据《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单一外汇局分局辖区经营特许业务的机构,需经营代兑机构6个月以上,在申请经营特许业务资格前6个月内办理代兑业务不少于1000笔、兑换金额不少于等值20万美元”。对于一些有申请特许业务意向的代兑机构,只要业务规模或业务量中的一项未达到要求,就无法获得申请特许业务的资格。此外,申请经营特许业务需要经过筹备和开办两个阶段的情况考核,拉长了申请机构的业务准入办理时间。
监管范畴偏窄。目前,我国的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的监管主要由外汇局负责,监管范围局限于市场准入及退出、业务的合规性,如系统信息录入是否符合及时性、准确性的要求,备付金是否专款专用等。此外,监管过程中对于业务准入的要求比较细致,如对相关机构的软硬件环境、业务基础、人员配备等方面均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而对业务层面的监管则比较单薄,主要集中在业务处理的表面合规性。因此,特许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关注更多的是业务的规范性,缺乏对相关业务背景真实性、合法性的甄别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