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讨

国际组织对非法资金流动问题的研究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9期 作者:孙天琦 高锋 刘苗苗 编辑:靖立坤

近年来,洗钱、逃骗税等问题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这些问题大多涉及非法资金流动(Illicit Financial Flows - IFFs)。在之前“贸易洗钱”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对范围更广的跨境“非法资金流动”问题进行了研究(贸易洗钱涉及上游犯罪,非法资金流动不一定涉及上游犯罪)。全球金融诚信(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以下简称GFI)、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以下简称OECD)等国际组织对非法资金流动的规模、方式及应对建议做了大量研究。2016年,二十国集团(以下简称G20)杭州峰会公报也明确指出,“非法资金流动损害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妨碍经济可持续增长,破坏全球金融体系的廉洁与法治,我们决定加强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国际合作”。

非法资金流动的定义

非法资金流动指通过非法途径赚取、转移,或将其利用在非法用途上的资金流动(GFI)。换言之,只要跨境资金流动在任何一个环节违规违法,都会被视作非法资金流动。非法资金流动不一定涉及上游犯罪,如其资金虽可能违规输出或用于犯罪活动,但资金来源是合法的;而贸易洗钱涉及上游犯罪,其资金来源就是非法的。

非法资金流动包括流入和流出两个方面,均危害经济发展。一般来说,非法资金流出使原本能够投入本国医疗和教育等公共服务的资金流出海外,阻碍了本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非法资金流入表面上会缓解一个国家的净流出,但由于资金往往流入黑市或地下经济,实际上会使洗钱等犯罪问题更加严重,对流入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并无促进作用。因此,对非法资金流入也不应存在侥幸心理,同样需加大打击力度。此外,相较于“非法资金净流出”(非法资金流出与非法资金流入的差额),对“非法资金流出”的研究,意义更为重要,也更为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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