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防范外汇衍生产品交易风险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6期 作者:韩良 杨琨 编辑:刘丽娟
企业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应当以真实贸易为基础,深刻认识外汇衍生产品的内涵与风险,提升相应的交易能力,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伴随着涉外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不断深化,企业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经成为必然。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应当以真实贸易为基础,深入认识外汇衍生产品的内涵与风险,提升相应的交易能力,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如果没有以上基础,企业将会在风云变幻的外汇市场中遭遇不必要的损失。

参与外汇期权交易现争端

2007年9月,B公司就委托A银行办理包括外汇期权、超远期外汇买卖等产品在内的外汇理财业务与A银行签订了《代客外汇理财业务总协议》(下称《总协议》)。随后,B公司向A银行出具了《代客外汇理财业务交易委托书(期权类产品)》(下称《交易委托书》)一份。其上载明,B公司委托A银行开展外汇理财业务,委托交易品种为超远期日元外汇买卖,B公司卖出日元买入美元,每三个月交割一次,理财期限为10年。2008年1月,B公司又向A银行以类似的条件出具了另一份《交易委托书》。为了进行这两笔交易,B公司共向A银行交纳了2800万元保证金。

协议签订后,A银行找到某外资M银行作为对手方,签署了法律文件《USD/JPY STRUCTURED FORWARD》。该文件在交易日及交割时间、交易方向、交易条件等条款都与A银行与B企业签署的《交易委托书》相同。不同的是,A银行收取了M银行150万美元的期权费,并赋予了M银行单方取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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