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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相关方需谨慎对待信用证条款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21期 作者:侯笑影 编辑:韩英彤
信用证各方当事人应充分认清自身在信用证业务中的职责,确保信用证条款清晰、合理,以避免风险,保障贸易顺利开展。

案例背景

2017年10月13日,国内某开证行开立了一笔即期自由议付信用证。信用证中含以下三个条款:

条款一:附加条款(47A):对于每次不符交单,将从款项中扣除50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不符点费及相关电文费。

条款二:费用条款(71B):开证行以外的所有费用,包括偿付费由受益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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