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原油期货银行账户及其运用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21期
作者:
编辑:王莉
原油期货作为我国第一个国际化期货产品,唤醒了境内外交易者的投资热情和市场潜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既是机遇也有挑战。
2018年3月26日,原油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Shanghai International Energy Exchange,“INE”)正式挂牌上市交易,开启了人民币计价原油的新时代,是我国期货市场里程碑式的大事件。据《证券时报网》报导,2018年9月7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SC1809合约顺利完成交割,交割量共计60.1万桶原油,交割金额2.93亿元(单边),交割结算价488.2元/桶。SC1809合约从上市交易至摘牌共计110个交易日,按单边统计,总成交898.25万手,成交额4.32万亿元,单日成交量平均8.17万手,单日成交金额平均393.18亿元。自挂牌以来不到半年,便跻身全球交易量第三。INE原油期货以其人民币计价(外币可以作为保证金)、净价交易(报价不含关税、增值税)及保税交割的特点,受到了境内外交易者的极大欢迎。本文旨在对在指定存管银行(Designated Depository Banks,DDBs)开立原油期货账户,以及其在INE原油期货交易中的运用进行分析。
INE原油期货交易业务模式
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银行,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INE规定条件,经INE审核批准并取得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银行。指定存管银行在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前,应当与INE签订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协议(下称“业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模式一:境内交易者(客户)交易模式。境内交易者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开展原油期货交易,开立专用期货结算账户,提交交易指令;同时,通过保证金专用账户向期货公司会员缴纳保证金。期货公司会员则向INE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