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讨

银行展业原则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中的应用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13期 作者: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课题组 编辑:靖立坤
如何引导银行适应展业监管逻辑,落实“展业原则”,已成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中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经常项目外汇管理逐步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管理、从规则监管向原则监管转型。在此背景下,银行作为直接面对涉汇主体的金融机构,必须在展业自律的原则下审慎办理外汇业务,独立开展尽职审查,其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中的“一线”作用和地位也因此更加凸显。

我国银行展业原则落实现状

银行展业原则在我国外汇管理领域中的应用起步较晚,尚处于摸索阶段,相关法规和机制建设在近几年虽然持续稳步推进,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亟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目前我国银行尽职调查主要采取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工商等行政机关查档等方式确定被调查企业的基本信息、股权结构、诉讼仲裁、合规经营情况等;查询人行征信系统,核实企业银行信用情况。二是通过实地走访企业、高管访谈、现场参观与考察生产场所、仓库,了解企业的生产、采购、销售和盈利模式。三是核查企业的会计账簿、财务报表、银行对账流水,登录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税控系统查询等核实企业财务真实情况和缴税情况。四是通过企业的海关电子口岸、货物贸易系统核实企业进出口业务报关情况,通过船讯网、船公司网站对企业贸易货物进行物流跟踪。五是通过行业了解企业, 即通对银行同业沟通对企业的既往业务和信用记录进行了解。现有的尽调方式较为碎片化,投入人力多耗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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