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专题

防范资本金及外债渠道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13期 作者:徐浩雄 编辑:靖立坤
部分违规企业构造交易背景,虚构合同、发票等凭证,造成异常资金违规流入;经办银行未履行真实性审核责任,展业原则执行不力,为违规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

近年来,外汇市场复杂多变,一度面临高强度的跨境资金流动冲击。对此,外汇管理部门坚持对流入和流出的平衡管理,在外汇违规行为检查和处罚上保持跨周期的一致性,对违规流出和违规流入都进行同等处罚。

2015—2017年,外汇局加大了对外汇资金违规流出的查处力度,共查处违规流出案件1976起,处罚没款9.3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也保持了对各类外汇违规流入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从近两年的处罚案例看,外商直接投资和借用外债,是重要的违规资金流入渠道之一。部分违规企业构造交易背景,虚构合同、发票等凭证,造成异常资金的违规流入。而经办银行发把关不严,不履行真实性审核责任,展业原则执行不力,则为违规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

企业案例及管理原则

案例1:2016年6月,江苏CY科技公司构造购货合同,在Z银行办理了1笔资本金结汇业务,结汇金额280万美元,结汇所得人民币1859.6万元,以支付货款的名义汇往深圳某贸易公司。经查,凭以办理资本金结汇的购货合同并未真实履行,结汇资金未用于CY科技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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