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中美税制对照谈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10期 作者:刘金兰 编辑:王亚亚
市场呼吁我国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全面下调企业所得税,加大对出口商品和服务的减税力度,并简化征管流程,营造一个更加高效、透明的商业环境。

美国《减税与就业法案》的落地,或掀起一场全球的税制改革。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和全球资本中心,美国的税改不仅会对美国经济和其他国家带来影响,而且会对全球经济的重新布局和资本竞争产生深远的影响,并会迫使其他国家跟进税制改革。中国市场和企业也将深受美国税改政策的影响,因此,寄望相关管理部门能及时调整政策,以满足企业在全球化竞争中的要求。

企业所得税

美国《减税与就业法案》(下称《税改法案》)对企业带来的最重要的一个影响,就是企业所得税的大幅降低。美国企业所得税分为联邦所得税与地方州所得税。在《税改法案》之后,前者的税率从平均35%降低到单一税率的21%,降幅为40%;后者的平均税率降至4%。所以新税法实施,美国企业综合所得税税率已降至25%左右,与中国目前的所得税率处于同一水平。美国此次税改,允许2017年9月到2023年1月的特定资本支出当年100%费用化,并取消可替代最低税负(Alternative Minimum Tax,AMT),简化了税制,使企业能切实享受到各种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而不需要当年继续承担纳税义务;但为防止美国税收下降过快,也实施了扩大税基的政策,取消了以前对制造、种植和石油、天然气生产等6%—9%的减征政策。其他政策还包括:允许盈利当年可以抵扣的亏损上限为80%,其余往后无限递延;设定利息支出扣除上限,超过息税前利润30%的部分不能在当年扣除,但可以往后递延;娱乐性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工作餐费也只能获得50%的扣减等。这些措施为美国企业和在美的跨国企业降低了税负,提高了企业的净利润和现金留存,扩大了美国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中国政府为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减负,从2012年开始启动“营改增”试点。这一改革不仅简化了流转税征收工作,而且被政府视为一项减税措施。截至2015年年底,“营改增”为企业减负6412亿元,2016年减税规模约5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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