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内保外贷”再现初心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1期 作者:朱玉庚 李冰镜 编辑:王莉
银行通过内保外贷与银团贷款、出口信贷等业务的整合联动,可创新结构化融资方案,为“走出去”的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金融服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近日外汇局出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的通知》(汇综发〔2017〕108号,下称“新规”),延续了外汇局在跨境担保领域简政放权的监管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内保外贷展业规范,通过“放管结合”,引导商业银行内保外贷业务在新时代取得新发展。

新规重点是加强合规性审核

此次新规的出台,汇总和完善了此前监管规定及历次指导意见,重点是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内保外贷的合规性审核。

合规性审核重点之一:加强主体资格、交易背景和资金用途的真实合规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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