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务

福费廷风险实例剖析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22期 作者:宋扬 闫夏 编辑:韩英彤
福费廷产品创新势必还会持续下去。在创新中,银行一方面要努力满足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必须结合监管的规定和自身风控的要求,认真研究,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根据《福费廷统一规则》(URF800)的定义,福费廷交易是指在此规则下卖方和买方无追索权地买卖付款请求。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融合程度的不断提升,福费廷的本土化也获得了巨大发展,适用范围越来越广,业务结构也出现了很多创新。本文旨在通过四则风险案例,在展示实务中福费廷的几种实际应用场景及其业务优势与创新之处的同时,揭示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国际福费廷风险案例

案例1:国际信用证议付+福费廷

中国企业A与境外企业B叙做进出口贸易,A向B出口化工原料,并约定通过远期信用证进行结算。企业B通过当地的V银行开证给企业A,由中国K银行通知。信用证为任意银行可议付,装运后90天付款。A发货后交单给K银行,经审核单证一致,单单相符,K银行向V银行交单并获得了V银行的承兑。K银行依据开证行的承兑为受益人(企业A)叙做了议付。为了腾出信贷规模,K银行不久便通过二级市场福费廷,将经开证行承兑的债权转让给包买商L银行,约定只有在出现因欺诈而被法院止付的情况,L银行才可向K银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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