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国际商业保理外汇管理模式探索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21期
作者:
编辑:任风远
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的统计,2016年全球保理业务总量约为2.4万亿欧元,其中,国际保理业务所占比重达22%。自2012年下半年天津、深圳、上海以及辽宁等地开展商业保理试点以来,我国注册的商业保理公司已突破6000家,商业保理业务量超过5000亿元。基于我国庞大的进出口交易背景,国际商业保理发展前景广阔;但现行管理政策难以满足业务的发展需求,应尽快对相关政策加以调整完善。
基本模式
国际商业保理指出口商(债权方)将与进口商(债务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客户资信调查、评估担保、信用风险以及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国际商业保理主要包括单保理和双保理两种业务模式。单保理模式是指由一家商业保理机构单独为买卖双方提供保理服务。该模式下,出口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境内保理商,境内外的贸易背景、债权债务关系未发生根本改变,只是境内债权人发生了变更(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