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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号文发力:宽准入、调财税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20期 作者:卢奕 程娱 编辑:王亚亚
39号文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回应了市场的需求,提出了12个将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具体领域,并通过调整预提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鼓励外商加大在华投资。

8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下称“39号文”),这是继2017年年初出台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下称“5号文”)之后,国务院为促进外资增长再度发布的又一重磅文件。39号文在5号文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便利人才出入境和优化营商环境五大方面二十二项具体举措。在放宽外资准入和加大财税支持两方面,39号文都有明确指向,既顺应了市场发展形势的变化,也回应了外商在华投资的热点诉求。当然,部分政策也有待在实施细则方面做进一步的明确。

进一步降低外资准入门槛

39号文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并提出了12个将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具体领域,包括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演出经纪、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

按照39号文对这些领域的开放要求,2017年6月刚刚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共同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下称“2017版《目录》”)可能面临再次修订。从2004年到2015年的十年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下称“《目录》”)先后修订了四次,长期保持着三到四年的更新周期。而2017年6月发布的2017版《目录》与2015年发布的上一版《目录》仅间隔两年。如果2017年年底之前按照39号文的部署再次对2017版《目录》进行修订,将是首度在一年中对《目录》进行两次修订,这种更新速度可谓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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