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关注虚构贸易背景提前购汇套利行为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7期 作者:王艳梅 编辑:靖立坤

近期,外汇局山东省分局监测发现,辖内AH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利用提前购汇政策套利,影响了当期贸易结售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干扰了国家对外汇收支和结售汇形势的判断,值得关注。

案例基本情况  

AH公司为一家2016年7月新成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属性为非金属矿物品业。2016年10月31日,该公司在NS银行购汇1笔,金额1015万美元,汇率6.7834,当日存入该公司的外汇结算账户。银行审核留存了AH公司提供的《委托设备采购协议》。之后AH公司以合同变更失效为由,未对外支付其外汇账户中的1015万美元,并于2016年11月24日,将其中1000万美元按汇率6.8858办理了结汇,仅保留15万美元在账户内。企业套利收益为102.4万元人民币(1000万×〔6.8858-6.7834〕=102.4万),买卖时间差仅24天。调查发现,该公司提供的《委托设备采购协议》,不具备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采购协议中未载明合同总价格、付款方式、设备的交付方式、设备起运港、目的港、装运日期、设备质量监督与验收依据、保险条款、不可抗力等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这表明,AH公司提前购汇行为并没有实际支付的真实需求。

应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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