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问答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7期 作者:卢霞 编辑:靖立坤

Q:境内个人赴境外旅游、留学费用可以人民币汇出吗?

A: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168号,下称“168号文”)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境内个人可以办理服务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旅游、留学均属于服务贸易范畴,因此可以人民币汇出。

Q: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收支,企业是否需要进行贸易信贷、贸易融资、转口贸易、差额等报告?

A:对于以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或以人民币报关、外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收支,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外汇局进行贸易信贷等报告;对于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收支,建议企业参照外汇管理关于贸易信贷报告等规定报告,以免对后续现场核查、企业分类等工作产生不必要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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