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融资

信息化驱动下的贸易金融发展逻辑

来源: 金融&贸易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扩围 作者:王栋涛
信息化技术的运用,使得贸易金融更靠近资产端,更接近交易场景。信息化驱动的贸易金融才更具有生命力,代表贸易金融发展的明天。

科技信息技术与广义贸易金融及其基础交易,正发生着深刻的融合,给传统贸易金融理念带来重大突破,其商业价值显著。本文以金融本质——风险控制和创新核心——价值发现为维度,试图探究当前信息化贸易金融的发展逻辑。

从一起“1+N”供应链融资风险案件说起

2016年12月16日《华夏时报》刊载了一篇题为“变味的‘金融创新’ 黑龙江近百商户‘被贷款’3.73亿元”的文章,披露了一起“1+N”供应链融资风险案件。主要案情如下: H银行以SN公司为化肥销售商核心企业,为多家化肥买方提供以SN为核心的“1+N”供应链融资,即H银行为买方向SN公司购买化肥提供贷款,贷款支付给SN公司,SN公司向买方发货,在贷款到期前买方向H银行支付贷款本息。据某化肥买方称,其往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为4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此种融资模式平稳运作数年,但至2016年却突生变故。2016年以来,买方并未收到SN公司提供的化肥,且SN公司告知买方,贷款是H银行提供给SN公司的,与买方无关,买方需以现金提货。2016年8月,该买方接到H银行的贷款还款通知单,要求其归还1000万贷款,此时,SN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据报道,此案涉及买方90余家,总金额达3.73亿元人民币。

该风险案件背后的原因是“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的 “四流”不协同。具体而言,第一,贷款需求从以往的400万元—500万元,激增至1000万元人民币,但H银行并未了解其背后的农业生产量以及农资需求量是否存在相应的增加,即“信息流”不协同;第二,H银行并未掌握,买方和SN公司之间是否达成真实有效的1000万元化肥购销协议,即“商流”不协同;第三,对于融资下所对应的货物,并未实施有效管控,即“物流”不协同;第四,H银行对买方的融资资金需求,并未核实,同时,在买方未收到货物的情况下,H银行即将融资款项支付至SN公司账户,并主动放弃对款项的控制,即“资金流”不协同。近年来,信用证、票据、保理及动产担保融资等主流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以及企业托盘业务,均遭遇不同程度的风险暴露,其背后都隐藏着“四流”的不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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