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务

贸易洗钱风险防御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0期 作者:余培 编辑:韩英彤
通过信用证业务实施洗钱犯罪只是贸易洗钱的一部分。为全面防范贸易洗钱,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并基于风险为本这一准则,继续坚定地履行反洗钱义务主体职责。

随着全球贸易的迅猛发展,利用国际贸易进行洗钱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国际贸易传统支付工具之一并在促进国际贸易结算与融资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跟单信用证,近年来被屡屡用于各类非法资金的跨境转移,其隐含的洗钱风险正日益凸显。有鉴于此,笔者将从信用证洗钱的主要手段切入,探索防范贸易洗钱风险的应对措施。

何为贸易洗钱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对贸易洗钱的定义是“利用贸易业务来掩盖犯罪所得或转移价值以使其合法化的行为”,并指出,“实施贸易洗钱的手段有很多,比如虚构价格、编造进出口货物数量或质量造假、通过空壳公司构造本不存在的贸易活动等,以最终实现其洗钱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统计,2016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4.33万亿元人民币。作为世界贸易与航运的中心之一,中国将更容易遭受到贸易洗钱风险的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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