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总部经济再腾飞 资金归集添助力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0期 作者:卫凤仪 李晓庆 编辑:王亚亚
跨国公司的政策诉求、内控管理水平、资金运营管理能力等各有差异。相关部门应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为企业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以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良好的跨国公司为载体,通过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分别集中管理境内、境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这有利于降低整体结算及汇兑成本,也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资金运作空间。2013年11月,广东继北京、上海后,成为全国第三个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地区。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下称“广东省分局”)创新管理和服务思路,支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实现集中运营管理,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基础上,为企业的真实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助力跨国公司全球化发展。

广泛培育  全面开花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在广东省开展之后,广东省分局立即召开专题政策宣传会、座谈会等,并对符合业务准入条件的企业逐家宣讲、重点推荐,力求通过积极的宣传,让当地企业能更充分地了解政策、有效地运用政策。广东省分局以企业需求为指针,对各类型性质的企业一视同仁,不论中资、外资还是民营企业,只要企业有需求,符合业务准入条件,广东省分局都积极予以支持。截至2016年年末,辖内共有11家国资企业、18家外资企业和12家民营企业完成了业务备案。其中,2013年11月,美的集团和TCL集团成为全国首批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民营企业。此外,基于粤港澳经济金融合作一体化的发展战略,重点培育港资企业,已有12家港资企业完成备案,占外资企业总数的2/3。广东省分局在企业培育过程中,优先支持制造业等传统经济企业,并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支持重点,适时调整。国务院关于支持物流业发展的要求一公布,广东省分局便立即深入了解辖区物流业企业发展的状况,并选择了普洛斯集团等一批物流业企业加以重点培育。截至2016年年末,辖内完成备案的41家企业横跨了制造业、运输业、物流业和金融业等7大行业。

截至2016年末,广东省分局辖内已有41家企业完成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用管理业务备案,涉及境内外企业557家;集中外债额度141亿美元、集中对外放款额度104亿美元;开展了境外外汇资金境内归集、境内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外债额度集中调配、对外放款额度集中调配、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及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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