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建立特殊监管区域特殊交易监测指标体系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7期 作者:梁钧建 编辑:谢松燕

在目前的外汇非现场监测体系下,尚未设置针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殊交易的监测指标,也没有相关的预警指标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预警,使得相关监测核查工作难度较大。为实现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异常收支业务的快速判断和风险预警,外汇管理部门需探索和完善特殊交易监测指标体系。

完善指标的总体思路

监测数据来源较为全面,能满足开展总量核查及风险预警的数据要求。首先,目前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已基本涵盖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的“一线”“二线”数据;其次,根据《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管理规定》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跨境、境内收付款已实现全面采集和统计。因此,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量核查和专项监测核查均已具备数据基础。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定业务实施总量核查。基于全面采集到的数据,以及对货主企业的基本判断,可通过技术手段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业务项下的进出口、进出境和收付款数据与非保税业务数据进行分离;同时,完善贸易主体不一致的报告业务,使外汇收支与进出口主体相匹配。在此基础上,设置保税货物业务总量差额、保税货物业务总量差额率、保税货物业务资金货物比等针对性总量核查指标,以实现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业务总量的核查。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订阅数字杂志
数字杂志阅读
您尚未登陆
登陆 注册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