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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信保类融资“组合拳”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24期
作者:
编辑:刘丽娟
信保类融资业务通过发挥银、保、企三方合力,可以有效满足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在工程或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以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限长、风险因素多、风险缓释手段不足为特点的海外工程和项目,对我国承包商和出口商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挑战,“走出去”企业的金融需求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必须积极探索新的信贷支持模式和风险防控机制,帮助我国“走出去”企业在海外工程项目的竞争中提升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信保类融资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有力工具,通过发挥银、保、企的三方合力,可以有效满足企业在工程或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实务中,信保类融资产品主要有出口特险融资和出口信贷融资两类。而不论是两类产品的单独运用,还是根据企业需求加以组合运用,都可以作为我国企业依托“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走出去”的资金“助力器”。
出口特险融资业务解析
出口特险融资是指出口商在中信保公司办理了买方违约保险或特定合同保险,并将保险项下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的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旨在帮助企业获得(未来)应收账款项下的融资,减轻资金压力。
按照出口商投保的险种,出口特险融资分为买方违约保险融资和特定合同保险融资。其中,买方违约保险承保出口商在履行商务合同过程中因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造成的实际投入成本损失的风险;而特定合同保险则承保出口商在商务合同项下已确立债权的应收账款因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造成直接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