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项目融资模式初探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8期 作者:周亮 方慧敏 编辑:王亚亚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国的企业提供了重要机遇。融资是使该等机遇真正变成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新亮点的重要保障,也是中国金融机构扩大全球布局的时机。

“一带一路”经济带上的60多个国家只有7个属于发达国家,其他都是发展中国家。在这些国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安全性、法律政策的稳定性、经济发展前景等差异较大,投资风险和融资风险较高。因此,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更好地利用项目融资支持“一带一路”沿线项目建设,就需要在融资模式和融资文件的细节上根据项目特点予以调整。在融资模式层面,笔者觉得以下案例的融资结构可供参考。

模式一:多区域平行贷款

某大型中资集团的香港子公司A间接持有巴黎子公司B,巴黎子公司B拟并购巴黎目标公司C。为满足巴黎子公司B并购巴黎目标公司C的资金需求,某中资商业银行通过其香港分行、巴黎分行和伦敦分行发放三笔平行贷款,共同为该并购提供融资。其中,香港分行向香港子公司A发放的贷款(下称“香港贷款”),用于香港子公司A向巴黎子公司B提供并购资金支持,贷款以香港子公司A在香港分行的账户质押和香港子公司A的境内母公司(下称“境内母公司”)提供的保函作为担保;巴黎分行向巴黎子公司B发放并购贷款(下称“巴黎贷款”),贷款以巴黎子公司B在巴黎分行的账户质押和境内母公司提供的保函作为担保;伦敦分行向巴黎子公司B发放并购贷款(下称“伦敦贷款”),贷款以巴黎子公司B在伦敦分行的账户质押和境内母公司提供的保函提供担保(见图1)。融资文件中约定,香港贷款、巴黎贷款和伦敦贷款中任一贷款项下的违约均构成该三个贷款项下的交叉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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