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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融资风控定位再思考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8期 作者:朱腾 胡永强 编辑:韩英彤
贸易金融部门在贸易融资风险控制中的新定位,应采用“前移”、“守中”和“后延”的方式,贯穿贷前调查直至资产保全,即参与贸易融资风险管理的全流程。

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都采用了矩阵制的管理架构。在当前经济下行、银行风险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的背景下,传统矩阵制管理架构中,贸易金融部门在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风险控制中应扮演什么角色,承担哪些具体工作,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风控职责

风险控制是业务管理部门的内在职责之一。贸易金融部门作为贸易融资业务的管理部门,理应承担其风险控制职责。然而,在贸易融资的风险防控中,贸易金融部门与风险控制部门、支行等经营机构的职责应有不同。矩阵制管理架构的主要特点是纵横交错:纵向实行总行、分行、支行的管理层级模式;横向按照职能划分若干板块和若干部门,如由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组成风险控制板块,由公司银行部、贸易金融部、投资银行部组成对公业务板块等。在矩阵制的管理架构中,支行承担客户端具体的风险控制工作,如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风险控制部门承担贷前审批和贷中放款的具体工作;贸易金融部门的风险控制职责则似乎难以具体化。传统意义上,贸易金融部门的风险控制一般集中于贷中的放款操作环节。为更好地防控贸易融资风险,笔者认为,贸易金融部门在贸易融资风险控制中的新定位应采用“前移”“守中”和“后延”的方式,贯穿贷前调查直至资产保全,即参与贸易融资风险管理的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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