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融资

QFII/RQFII投资贸易资产支持证券探析

来源: 《中国外汇》金融&贸易2016年第3期 作者:张闻沁
在贸易金融领域,融资渠道及模式进行创新的同时亦要扩大投资主体范围,开放对外对内投资环境,迎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境内贸易企业资产质量的检验。

当前,贸易资产支持证券类产品已经落地,在贸易金融与资本市场融合以及融资渠道创新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但无论从贸易资产投资标的,还是从投资主体范围来看,这仅仅是走出了第一步。首先,从贸易资产标的来看,还可以根据不同的贸易结构及结算方式等要素对投资标的进行差异化与精细化设计;其次,从投资主体的范围来讲,在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的同时,依托于贸易金融业务具有的打通境内外投融资业务的传统优势和经验,能否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对境内的优质贸易(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以引导其更直接对接境内贸易企业的实体资产?这不仅考验着原始贸易资产的质量、流动性,同样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支持以及境内金融机构的主动推介和引导。笔者将对QFII/RQFII投资境内贸易资产支持证券是否可行以及业务落地前要注意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索。

可行性分析

首先,需求分析。回顾近年来的商业银行跨境贸易融资业务,如出口代付、保理、风险参与以及福费廷转让等产品已具备了相当规模的业务基础,受托的融资主体已延伸至境外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因此,引入境外资金对境内企业融资的模式已经存在。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战略项目的持续推进和落地,对外贸易及工程承包类企业的中期贸易及工程量单项下应收账款资金需求大幅增长。近期以来,笔者与多家以贸易金融业务见长的外资商业银行同仁交流过此问题,其中对于行业内龙头企业以及有银行信用参与其中,或资产及项目本身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保以及境外主权担保类的资产,境外商业银行均表示了积极的投资意愿,且投资标的不局限于已形成的贸易信贷资产,也可以是优质企业的原始贸易及对外工程项下的应收账款。再从企业端来看,近年来,随着资本类项目的不断完善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速,更多的企业成功实现了在境外发债,拓宽了跨境直接融资渠道,这其中也不乏贸易企业的身影。而发债业务一般期限较长,相比短期融资流动性较弱,因此,对于中短期限的贸易直接融资渠道,就会考虑到流动性强的产品——贸易资产支持证券,结合上面提到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于优质贸易资产的投资需求,贸易资产支持证券加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产品结构模式就应运而生。

其次,政策梳理。笔者粗略梳理了一下,仅挑选主要相关文件从资产证券化(见表1)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见表2)两个主体进行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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