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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符点费管窥信用证实践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5期
作者:
编辑:白琳
小小的不符点扣费,从某个方面反映出的是国内信用证与国际信用证在实践中的差别。
信用证作为一种支付结算方式,由于加入了银行信用,相对安全,且融资便利。在我国,其不仅在国际贸易中被广为使用,也被引入国内贸易领域,且近年来,在国内贸易中的使用越来越多。
跟银行的大部分服务一样,信用证是一种有偿服务,贸易双方在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必定绕不开银行费用的问题。其中的不符点费只是很小的一项,但其由谁承担的问题却反映出国内信用证与国际信用证的差异。
不符点费的相关规定
所谓的不符点费,或许称作不符点处理费更为合适。其是在开证行审核信用证项下来单发现不符点,而申请人放弃不符点、接受单据并同意付款时,由开证行从付给交单行的款项中扣除的一定金额的费用。一般是从受益人的应收款中扣费,可以视为对受益人交单不符的一种惩罚性扣款。也就是说,由于受益人的交单存在不符点而增加了开证行额外负担(比如需要发拒付报文通知交单行、需要联系申请人询问是否接受不符点等),需要收取不符点费对开证行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