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妥善化解保函风险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5期 作者:黄黎华 汪俊华 编辑:王莉
银行既要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又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声誉风险。

在企业“走出去”的大潮中,部分中方企业对国外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缺乏足够的了解,往往按照国内的工作思维推测国外的情势发展,结果事倍功半。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下称“浙江省分行”)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最深刻的体会是:银行既要配合企业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又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的声誉风险。

案例经过

W公司与意大利I公司组成联合体承接了保加利亚某热电厂项目。根据W公司的申请,浙江省分行开具了以热电厂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 856.32万欧元。后受益人以工程未能按时完工为由向浙江省分行提出索赔。

W公司以受益人滥用权利和欺诈为由向杭州中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同时申请了止付令。浙江省分行根据止付令的要求对外予以止付。经过浙江省分行与W公司及受益人的多轮磋商,W公司与受益人达成和解协议,受益人向浙江省分行寄达经公证的信函及通过银行发送的SWIFT加押报文,明确撤销保函索赔,保函失效。最后,杭州中院裁定准许撤诉,解除中止止付。浙江省分行随后注销了该笔保函,保函风险至此全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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