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视界
进口大宗商品信用证业务案例之鉴
来源:
《中国外汇》2025年第6期
作者:
编辑:韩英彤
大宗商品进口商应高度重视对交易对手、交易背景真实性的严格审查,尽早识别贸易往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开证行对贸易背景审查中甄别出的疑点,应善意提醒进口商,并为其提供专业支持,共同维护进口商资金及货物安全。
近年来,大宗商品进口是国际结算信用证实务热点之一,进口商和开证行如何规避欺诈风险,成为业内需要高度关注的领域。近期,笔者关注到一起大宗商品进口商险遭资金损失的案例。该进口商经国内客户介绍与某境外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后开出一笔信用证,在到单环节,发现单据不符,部分单据存在疑点。由于在交单截止日期前未收到交单人修改后的相符单据,开证行最终以迟交单为由退回单据并解除信用证下付款责任。该笔业务从开证、到单、报文交涉到闭卷,历时近2个月,耗时耗力。回顾该案,合同签订环节就存在较多疑点,但因进口商过分相信出口商,在合同签订环节未按照“了解你的客户(KYC)”原则对交易对手及基础交易背景进行尽职调查,直至到单环节才发现有诈。该案例不仅使办理信用证业务的银行得到相关警示,也为国内进口商叙做热点大宗商品贸易提供了借鉴。
案例背景
2024年4月,国内进口商K公司受Z公司委托与玻利维亚S公司(公司名称与瑞士某著名能源巨头旗下的子公司S公司相同)签订合同,向玻利维亚S公司购买1000公吨铜精矿。5月13日K公司向开证行B银行申请开立以S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自由议付信用证(CREDIT AVAILABLE BY ANY BANK BY NEGOT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