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外资准入改革背景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改革探索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7期
作者:
编辑:靖立坤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原则,外汇管理部门作为“负责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的部门之一,需要在这一框架下重新平衡外资企业外汇管理的工作目标,建立更具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管理框架,夯实跨境资金交易便利性和真实性管理职能,以更好地适应跨境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双重要求。基于此,笔者认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可从以下方面做出调整:一是管理目标从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转为兼顾国际收支平衡、促进投资、维护规范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等。二是管理重心从防范和遏制套利调整为进一步落实并加强交易真实性管理以配合负面清单管理职能。三是管理方式从进行逆周期调节转变为“稳定微观政策+调整宏观审慎参数”的调整模式。
当前已具备推动改革的条件
第一,宏观上大国经济不断完善,应对外部冲击的韧性增强,已具备外商直接投资管理规则保持稳定的经济条件。
从经济体量看,大国经济可以经受的外商直接投资波动韧性更强。从1996年至今,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从71813.6亿元增长至90.03万亿元,增长了11.5倍,从全球排名第八位跃升至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外汇储备规模从区区千亿美元增长至现在的3万亿美元以上,完全可承受并吸收流动总规模在一两千亿美元幅度的外商直接投资资金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