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问答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7期 作者:郭振宇 房媛媛 编辑:靖立坤

Q:《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后,商务部门不再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办理外汇登记时,企业应向银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核准通知书(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以及《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等材料;除另有规定外,无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直接投资审批或备案文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信息未能满足外汇登记所需信息的,银行可通过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提交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核对企业本次申请外汇登记的信息。

Q:外方股东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一家境内机构,需要办理外汇登记变更,但公司所在地实施了税务备案电子化,无法提供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凭证原件,如何解决?

A:为便利企业业务办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转中股权变更业务外汇登记环节,不再需要企业提交税务备案凭证。境内机构或个人办理股权转让资金汇出时,对于已实施税务备案电子化的地区,申请人无法提交税务备案原件的,可由银行通过主管税务部门网上税务系统查验相关电子化税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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