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外商投资开启全新时代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7期
作者:
编辑:吴梦晗
《实施条例》一方面明确了《外商投资法》实施亟需细化的问题;另一方面,对尚存争议的问题予以留白,显示了中国政府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决心和对外资监管中部分复杂问题所持的谨慎态度。
2019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下称《外商投资法》)实施倒计时的最后时刻,市场各界翘首以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终于出台。《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与《外商投资法》同步施行,标志着外商投资管理体系将开始新旧模式转换。外商投资管理的关键字将从昔日的“政府审批”改为“内外平等”和“国民待遇”。
自2019年3月15日《外商投资法》颁布后,司法部会同发改委、商务部在短短九个月内数易其稿,最终完成了《实施条例》这部重磅法规的起草工作。对比司法部于2019年11月1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最终版进行了大量实质性的修改和补充,回应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条例》显示了中国政府进一步对外开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也体现出其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对外资监管的一些复杂问题所持的谨慎态度。具体来看,《实施条例》对《外商投资法》中关于投资保护、投资促进、投资管理等原则性规定给出了操作规则。本文将从投资管理体系、对VIE结构的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市场关切的热点话题,对《实施条例》进行分析。
与政府的投资协议可执行性增强
外国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与各级政府打交道。尤其在绿地投资项目中,往往需要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用地政策、配套设施、优惠待遇等事项。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常常会做出各种承诺吸引外资,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可能遇到承诺难以兑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