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强化个人购汇申报管理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11期 作者:庞亮 编辑:任风远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出台后,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数据申报质量进一步提高。但在实际操作中,个人购汇信息不实申报现象仍时常发生,影响了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降低了对个人外汇业务的监管效率。对此,笔者认为应强化对个人购汇申报的管理。

不实申报的原因

一是电子渠道购汇随意性大、隐蔽性强,部分银行审核机制不健全。当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进行个人购汇,业务流程简便,成为个人购汇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银行对电子渠道购汇未设后台审核环节,个人可自由选择购汇用途并即时完成购汇行为,增加了个人购汇申报信息不实的概率。如客户只要在个别银行网上银行提交信息,交易则即时生效,限额内购汇没有审核环节,存在较高风险。一些银行柜台人员尽职审查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个人购汇不实申报的行为。

二是对不实申报个人的惩戒力度较为薄弱。现阶段,对个人违规行为主要通过罚款进行惩处,从实际检查情况来看,相较于银行、企业,对个人处罚更为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但个人购汇申报信息是否属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畴,目前仍缺乏明确界定,以致对不实申报的个人的惩戒力度相较银行、企业为弱,难以有效震慑违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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